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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中心工作会议暨学术顾问聘任仪式在牛津大学举行

2016-10-08

2016年9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在牛津大学三一学院召开了工作会议,并举行了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 

    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普通法中心主任何家弘教授、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及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陆海娜副教授,牛津大学法学院院长Anne Davis教授、Nick Barber副教授及Ewan Smith讲师,英中协会执行主任Richard Pascoe先生、助理主任兼普通法中心秘书长张晓萍女士及项目经理Holly McKenzie女士,分别代表合作设立普通法中心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牛津大学法学院和英中协会三方,参加了此次工作会议。 


    会议首先举行了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由中英双方各五名著名法官、学者和律师组成,中方主席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委员包括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大法官、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及我院朱景文教授;英方主席为英国最高法院前任院长Lord Phillips,委员包括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前院长Jeffrey Jowell教授、牛津大学法学院前任院长Timothy Endicott教授、Marina Wheeler高级出庭律师及伦敦大学亚非学院Michael Palmer教授。韩大元院长代表法学院,向参加此次会议的Lord Phillips、Timothy Endicott教授、Marina Wheeler和朱景文教授四位委员授予了聘任证书。



    随后,何家弘教授做了普通法中心工作报告,向与会各方通报了普通法中心自2014年9月成立以来组织的诸次活动、各项工作取得的进展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英中协会执行主任Richard Pascoe先生和牛津大学法学院院长Anne Davis教授,分别代表英中协会和牛津大学法学院,就进一步加深与普通法中心的合作、支持普通法中心的建设发表了意见。 


    最后,四位与会的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分别对普通法中心的工作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议。与会各方还就普通法中心的定位、重点研究领域以及与其他普通法地区高校的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成立于2014年9月,由我院、牛津大学法学院和英中协会三方合作设立,旨在加深中国法律界对普通法理论与实践的理解,促进中国与英国及其他普通法国家和地区在法律领域的合作。中心成立两年来,已先后邀请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Beverley McLachlin、英国最高法院院长Lord Neuberger、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Robert Shenton French AC等普通法国家首席大法官到访,同时开设普通法课程、组织普通法相关研究项目,并共同主办了“法治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自由大宪章》800周年纪念国际学术会议”等多项重要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