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法庭常设论坛英国代表团交流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2026-09-21
为落实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战略,推动中英法律文化交流互鉴,9 月 11 日晚,国际商事法庭常设论坛英国代表团圆桌交流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

前英格兰及威尔士首席大法官、国际商事法庭常设论坛前主席、卡塔尔国际法院院长 Lord Thomas of Cwmgiedd,前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事庭庭长、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Sir William Blair,现任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商事庭庭长、国际商事法庭常设论坛负责法官 Sir Robin Knowles,论坛官方研究员兼高级顾问赵杨等英方法律专家,与普通法中心师生代表开展座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教授、熊丙万教授、吴至诚副教授、黄尹旭副教授、彭雅丽副教授、外事办公室主任李钧老师、方如婷老师参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涉外法治学院院长杨东教授致欢迎辞。他介绍了学院同英国知名高校的合作布局与发展规划,梳理近期开展的系列涉外法治学术活动,并围绕金融科技、金融监管、数据法学等重点领域,阐述学院对接实务机构、推进联合科研的工作进展。来访专家依次发言,结合自身司法实践与学术研究经历,高度评价我国法治建设近年取得的发展成就,尤其肯定商事审判与仲裁领域的制度进步。

Lord Thomas of Cwmgiedd 以数字资产为切入点,剖析普通法回应数字技术变革的制度逻辑。他以电子提单制度演进为例:普通法根植于纸质提单商事实践发展出可转让票据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出台《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后,多数法域引入 “控制” 概念,普通法则立足传统 “占有” 概念完成制度迭代。谈及数字资产法律定性,他介绍,英国仅通过范围有限的立法确认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财产权利、转让等具体规则仍交由普通法通过判例持续发展。

Sir Robin Knowles 介绍了常设国际商事法院论坛(SIFoCC)的运行模式。该平台汇集全球多法域司法机构,普通法、大陆法系司法代表共同参与,依托跨法域司法协作回应跨境商事法律难题。他提出,普通法兼具法律确定性与制度灵活性,这一特质在数字经济时代价值凸显;两大法系各有优势,通过相互借鉴,能够为全球商事交往和世界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今年 8 月参与我院涉外法治先锋营、赴牛津大学与伦敦大学学院访学的学生代表,向英方嘉宾汇报学习收获。本科生秦子纯结合英国宪法、刑法、环境法课程,分享判例研习带来的制度比较思考;硕士研究生陈姿萱围绕冲突法、代理、信托制度,畅谈私法比较学习对拓展法律思维的启发;2025 级法律博士、执业商事律师曹颖谈到,项目的核心收获不仅在于英国法知识积累,更完成判例研读与法律推理方法的系统训练。来访专家充分肯定三位同学,评价其选题聚焦、思考深入、表达出色。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英双方师生、专家围绕前沿法律问题充分研讨。Sir William Blair 指出,数据法律议题深刻关乎青年群体未来生活,相关规则仍处在探索完善阶段。各位专家寄语在场法学青年,希望大家深耕不同法系法律规则,积累实务经验,积极投身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

本次圆桌交流会是中英法律文化交流互鉴的重要实践,充分体现中英法律界携手应对数字经济法治新课题的共同愿景。以此对话为契机,我院将持续推进涉外法治领域对外交流,深化同域外法律界的务实合作,产出更多高质量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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