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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牛津大学公法班圆满结业

2016-10-17

 2016年9月22-28日第六届中国人民大学英国公法研习班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成功举办。英国公法研习班自2011起已成功举办六届,旨在为全国优秀的法科学子提供深入学习英国公法学的机会,并推动比较宪法学研究。本届公法研习班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主办,英国上诉法院的法官Sir Philip Sales、牛津大学Ewan Smith讲师和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讲师共同主讲。经过报名和筛选,来自全球各地17所院校的共计27名同学参加了本次课程。 

    本次公法研习班由为期五天的讲座式课程以及为期半天的研讨会课程组成。内容涵盖英国的不成文宪法(Britain’s “Unwritten” Constitution)、议会与权力(Parliament and Power)、权利与法治(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普通法方法论(Common Law Method)、以及对于国际法的接受(The Recep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等主题。 

    我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对Sir Philip法官和Ewan Smith老师受邀来我院授课表示感谢,同时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并祝愿大家在人大度过美好的一段学习时光。在第一天的课程中,Ewan Smith讲师分别从英国政府的机构设置、权力分立、人员组成等不同角度,概要性地向大家介绍了英国的不成文宪法(Britain’s “Unwritten” Constitution)问题。在第二天的课程中,Ewan Smith讲师分别从议会主权原则、英国历史、学术观点以及具体案例等不同视角讲授了议会与权力(Parliament and Power)问题。在第三天的课程中,Ewan Smith老师从英国的国家体制、国家组成、国家历史以及当今现状和挑战等不同视角,讲授了权利与法治(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问题。 

    最后两场讲座由由英国上诉法院法官Sir Philip Sales主讲,首先从历史背景、普通法传统以及成文法解释等角度讲授了普通法方法论(Common Law Method)问题。最后一场讲座则是从国际法的形式、国内法对于国际法义务的接受、国际习惯法等角度讲授了国际法的接受(The Recep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问题。在研讨会上,李蕊佚老师结合自己的访学经历,向同学们讲授了英国宪法的一般理论,解答了大家所提出的问题。课程期间,同学们积极与课堂互动,从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等多个角度与主讲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交流,取得了较为积极的效果。 


    在9月28日的结业仪式上,Ewan Smith老师与Sir Philip Sales法官一一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在仪式后同大家共进午餐。为期五天的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英国公法研习班课程圆满结束。